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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重大水利工程PPP操作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的通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提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质量和效果。
《操作指南》强调,项目合作期低于10年及没有现金流,或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违法违规融资、变相举债的项目,不纳入PPP项目库。
《操作指南》提出,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水利PPP项目合同后,按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方单独出资组建,也可由政府授权单位(不包括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作为水利PPP项目的直接实施主体。
《操作指南》要求,对拟采用PPP模式的已建成项目和在建项目,涉及新增投资建设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战略价值、功能定位、预期收益、可融资性以及管理要求,科学分析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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