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是自《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印发以来,对PPP示范项目的一次集中清理和规范行动,有利于坚守初心、规范发展,推动PPP事业行稳致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对PPP项目管理库排查清理以及对PPP示范项目的动态调整规范,是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其积极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次清查和规范是对入库项目和示范项目运行情况的全面摸底,清查的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并根据近期发布的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纠正偏差。二是清查和规范有利于提高在库项目和示范项目的管理质量,保证入管理库项目可规范推进,示范项目可充分发挥立标杆、树典范的作用。三是清理规范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应有之义。按效付费机制是PPP模式的核心内容,在入库标准中明确提出至少30%的建设成本与绩效考核挂钩,有利于优化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发挥好PPP模式的正面效用。四是及时将不适宜继续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或长期无实质进展的“僵尸项目”退库,可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为更优质的PPP项目入库腾出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并降低不规范的PPP项目可能造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五是清查和规范有利于督促地方财政部门负起主体责任,及时补充完善入库项目信息,为进一步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准备,为做好PPP大数据的收集、管理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经过4年多的推广应用,我国的PPP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同时也出现了“鱼目混珠”的不规范问题,累积了一些隐性风险,必须下决心尽快排查清理。显然,清理、清退是为了PPP规范发展,而不是叫停PPP。为进一步做好规范的PPP项目,应着力抓好以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筛选项目。优先选择有经营性现金流、适宜市场化运作、强化运营管理的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
——确保公平竞争。政府应该对央企、民企一视同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PPP项目合作,提高项目竞争程度。
——提升运营能力。PPP项目要以运营为核心,严格在入库和信息管理方面强化绩效考核,并将运营能力与社会资本的回报强制挂钩,推动形成项目监管与资金安排相衔接的激励制约机制。
——严格债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债务管理等部门职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避免可能的隐性债务风险。
——规范融资行为。融资只是手段,绩效才是目的。为规范融资行为和解决融资困难,财政部门应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将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按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在参与PPP项目时,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控制体系,准确识别和有效控制项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