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浙江省基金主要投向浙江省境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综合交通、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保障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项目,重点支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纳入省部级项目库的PPP项目,以及建成投运后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同时兼顾非收费国省道、国省主干航道等重大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此外,《管理办法》也对省基金及子基金均不得从事的业务进行了明确,例如不得从事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等。
据介绍,浙江省基金初期规模为100亿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主要采取母子基金运作模式,与省级平台、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资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等各种子基金运作模式,对全省性非收费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