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该省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根据《通知》,海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PPP模式全覆盖。此外,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采取PPP模式实施。
坚决杜绝资本金出资不实、政府兜底承诺等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要依法合规实施,严守政策红线。坚决杜绝资本金出资不实、政府兜底承诺、无实质运营、未建立绩效挂钩机制、提前锁定或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等风险隐患。各市县要建立PPP项目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运营补贴支出。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省级财政部门应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
优先开展有一定收益且回报机制合理的公益性项目
《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现PPP模式全覆盖。万宁市、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3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要争取实现PPP项目零的突破。其他市县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争取新增PPP项目并规范实施。
各市县、各部门要重点推进园区开发、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农业、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项目实施,在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合理规划和科学统筹的前提下,优先开展有一定收益且回报机制合理的公益性项目。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有效投资,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通过项目提质增效,盘活存量资产。
《通知》指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采取PPP模式实施。具备实施条件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政府参与的途径仅限于PPP模式。
甄选社会资本时综合考察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等因素
《通知》要求,要夯实项目储备。坚持以项目为王的理念,科学谋划、高标准建设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库、财政预算项目库,并从中筛选适宜运用PPP模式的潜在项目。甄选社会资本时,不能只看中其资金实力,应综合考察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稳健性等因素,优先选择具备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技术水平、运营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投资者。
鼓励省级和市县等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PPP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创新符合PPP模式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流程。强化用地支持,采用多种方式保障PPP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
各市县可采用“肥瘦搭配”整体打包等方式实施项目,努力提升PPP项目潜在市场和经营价值,合理增加使用者付费。探索PPP与专项债结合。在确保合法合规、做好程序衔接、防控融资风险的基础上,可将项目拆分为两部分,分别采用专项债和PPP模式实施,也鼓励探索将已建成的专项债项目转为PPP模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