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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积极探索全面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工作 2022年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达到10.1万户左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江苏发改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有力支持和指导

今年以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有力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运作规范的电力市场体系,得到了各市场主体的普遍认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是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总体要求,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和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用电,保障清洁能源、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放开公用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参与市场交易,2022年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达到10.1万户左右。推动山西阳城电厂和皖电东送机组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增加核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电量比例。在今年实现区外电源直接参与省内市场交易的突破后,成功尝试组织雁淮、皖电东送等区外机组参与月度交易。

二是煤电价格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及时研究调整交易规则和交易安排。10月份以后组织开展了7次交易,累计成交电量379亿千瓦时,电价上浮达到20%上限,成为近年来我省电力市场交易的重要转折点,形成了“能跌能涨”的煤电价格疏导机制。针对下半年煤炭价格高企、发电企业全面亏损的问题,先后制定《关于2021年四季度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各市场主体按照最新价格政策和合同相关条款对四季度市场交易合同进行换签、改签工作,推动供需双方合理协商、疏导成本。

三是在全国率先开展2022年度绿电交易。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我省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将绿电交易纳入电力市场年度同步开展,共有14家新能源发电企业与7家一类用户、19家售电公司参与了绿电交易,累计成交电量13.5亿千瓦时。通过开展绿电交易,一方面满足了电力用户清洁低碳用能需求,拓宽了减排路径,帮助企业获得可追溯的绿色环境价值权益,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助力其转型升级、实现低碳零碳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额外收益,实现“绿电”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有效促进新能源发展。

四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将我省列入现货试点地区。我委(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等单位,第一时间组织成立由市场运行机构和各类市场主体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调整完善、交易规则编制等相关工作,编制完成《江苏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会同省电力公司持续推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加快系统硬件配置和软件开发,开展系统功能开发和全流程调试工作,做好系统开发与规则编制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目前,系统应用功能建设已全面完成,已具备模拟试运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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