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赴境外电信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先后4次出境至柬埔寨参与电信诈骗集团,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2018年,被告人陈某为普通业务员参与诈骗,2019年开始成为小组长,在此期间,共计获利人民币108113元。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出境赴境外参与诈骗犯罪集团,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面对高薪、轻松等理由邀集赴境外工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识别能力,戒除贪婪,切勿为蝇头小利做违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