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装备,对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利用率、促进新能源消纳比例、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将配置储能作为新能源并网发电的前置条件。然而,新能源配储存在成本难以消化、配套政策待完善等问题,令不少新能源发电企业“望而却步”,掣肘电源侧储能发展。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南方电网公司新兴业务部党支部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服务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瞄准配置储能成本疏导不畅、盈利困难等问题,由党支部书记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以广西南宁平陆共享储能电站(以下简称“平陆储能站”)为例,自今年2月以来,平陆储能站多次被电网调用参与调峰调频,但因充放电价尚未明确,盈利空间十分受限。“我们发现,制约新型储能发展的主要问题仍是电价政策。”公司新兴业务部党支部书记陈伟荣介绍,平陆储能站是南方区域首个大容量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探索示范了共享储能“容量租赁+市场收益”的商业模式,受到政府和行业认可,然而,“配套政策支撑不足,有些机制和细节没有理顺,共享储能站就难以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增量收益。”
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公司新兴业务部不断深化政企协同联动,先后提出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研究推广“容量租赁+市场收益”共享储能模式等建议,并配合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和举措,提升新能源配储积极性,纾解行业发展困局。
今年以来,广西陆续印发《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举措(试行)》《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等,明确了独立共享储能的价格政策,并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随着新型储能配套政策持续完善,平陆储能站共建共享商业模式进一步落地。今年7月,平陆储能站在广西电力中心参与市场交易,率先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实现共享储能市场化运营,这意味着,该储能站共享共建的容量价值和电量价值将得到有效发挥,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平陆储能站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也给新能源发电企业注入“强心剂”。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公司新兴产业部总经理罗大庆认为,作为源网企业合作共赢的重大创新,平陆储能站一方面为南方区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了“广西方案”,另一方面彰显了源网企业携手推动广西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2022年,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公司与广西电网公司签署协议,对平陆储能站全容量租赁。如今,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全力推动钦州陆屋共享储能站建设。
“在政策支持下,共享储能收益不断丰富,平陆储能站的商业模式盈利优势凸显,也激发了新能源发电企业主动投身储能建设发展的热情。”广西电网公司新兴业务部新兴业务与境外业务管理科高级经理林锐介绍,钦州陆屋共享储能站充分借鉴平陆储能站的商业模式,吸引了多家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容量租赁合同,“项目预计今年11月底投产,未来的盈利前景也被合作方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