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替代是推动能源需求侧革命和清洁能源转型的举措之一。2016年5月25日,国家八大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该文件不仅为电能替代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而且给予了实质性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实现能源清洁化发展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后,四川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相继推出优惠措施,以鼓励和推动电能替代项目的稳健发展。
截止2023年底,四川省电能替代政策优惠主要分为两类:交易优惠与输配优惠。交易优惠为指的是将电能替代单列为独立交易品种,享受100%市场化水风光交易;输配优惠指的是电能替代享受单一制105元/兆瓦时输配电价。
在电力市场政策的加持下,四川省电能替代项目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所设定的目标,四川省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实现电能替代累计电量达到600亿千瓦时。然而,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2023年年底,四川省电能替代累计电量已经超过700亿千瓦时,提前并超额完成了预设的目标。这一成就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四川省在推进电能替代、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有力举措和丰硕成果。
在此期间,四川省的电力供需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四川省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用电需求急剧增加,加之负荷中心区用电高峰期需求与水电送出通道能力之间的突出矛盾和水电靠天吃饭的特点,这个一度被誉为“水电大省”的四川,其电力供需关系逐渐由宽松转向紧张。在2022年和2023年,四川省各个水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用电缺口”。
鉴于供需形势的深刻变化,有关部门在2023年底对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优化与调整。此次调整同样波及到电能替代的优惠政策。根据最新颁布的《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的明确规定,电能替代这一交易品种被正式取消。
仅仅一个月后,2024年2月7日,省发改委发布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4号)。按照此通知的指引,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启动的电能替代项目,将继续执行单一制105元/兆瓦时的输配电价标准,此政策的有效期将持续至2030年12月31日。而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启动的项目,则将按照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执行来执行。
这两个最新文件的实施意味着,以往享受100%市场化水风光交易的政策以及新建的电能替代项目的输配电价优惠,自2024年起将不再适用。
电能替代项目改造投资往往涉及较大的一次性投入成本,而市场政策激励和优惠措施对于项目立项的决策至关重要。然而,随着相关政策的取消,已完成改造项目的投资回报期将明显延长,甚至可能面临成本难以回收的风险。对于计划新投入的项目,若缺乏新的优惠政策支持,用户将重新评估电能替代项目的经济型与可行性。
从过往发布的政策来看,本次电能替代政策转向显得较为突然。事实上,早在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联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2]353号)文件中,便明确提出了以清洁低碳、绿色高效为基本原则,强调在满足电能替代项目用电需求时,应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在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22】353号)文件发布之后,2022年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211号)中明确提出支持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继续实施电能替代交易品种,方案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
但按照最新《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的规定,电能替代这一交易品种在被正式取消后,电能替代用户纳入常规直购品种则会配置非水电量,这不但导致电能替代用户须采购“非可再生能源”,而且将使电价成本大幅上涨。
在四川电力市场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以及最新政策指引下,电能替代优惠政策的最新调整无疑对该类项目的推进构成了一定的挑战。然而,电能替代作为推动终端用能低碳转型的手段之一,在国家致力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其重要性和价值日益凸显。
我们坚信,在电力市场不断深化改革、全国碳市场日益成熟的大背景下,未来一旦政策共同发力,电能替代项目必将在两个市场中形成协同效应,从而实现投资与收益之间的再平衡,持续为推动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