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能源消费总量情况
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7.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3.1亿吨标准煤,增量创2005年以来新高;增长5.7%,增速创2012年以来新高。“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量为1.3亿吨标准煤;“十四五”以来,能源消费增长加快,2021—2022年均增量为2.1亿吨标准煤。
(来源:中国电力作者:张玉琢1、刘之琳1、李江涛
1.国网能源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2.国网能源院办公室)
化石能源消费大幅增长,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的贡献约八成。2023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47.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2.5亿吨标准煤,增长5.6%,增速创12年来新高,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78.8%;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为10.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6542万吨标准煤,增长6.9%,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1.2%。化石能源中,原料用能约为4.3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4607万吨标准煤,增长12.0%;扣除原料用能后的化石能源消费量约为42.8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2.0亿吨标准煤,增长4.9%。
近十年来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增量比重有升有降。其中,2016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量占比最高,为71.8%;近七年占比均在50%以下,2022年为48.9%,2023年最低,为20.5%。
二、2023年能源消费分品种情况
煤炭消费持续增加,主要受发电、高耗能行业用煤增长带动。2023年,煤炭消费量为31.7亿吨标准煤,增长5.6%,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43.1%。其中,发电用煤增长5.1%,钢铁、建材、化工行业用煤分别增长3.1%、0.1%、5.3%,采掘业及其他用煤增长3.1%。
石油消费由降转升且增幅较大,主要受交通运输业用油大幅增加带动。2023年,石油消费量为10.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8758万吨标准煤,增长9.1%,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5.4%。其中,石油化工行业、公路和水路运输、航空用油分别增长3.6%、13.8%、117.4%。
天然气消费由降转升且快速增长,主要受城市燃气、发电用气增加带动。2023年,天然气消费量为4.9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3291万吨标准煤,增长7.2%,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0.3%。其中,工业用气、城市燃气、发电用气分别增长6.1%、8.2%、9.6%。
非化石能源消费保持较快增长,主要用于发电。非化石能源消费主要用于发电。2023年发电用非化石能源约为9.9亿吨标准煤③,比上年增加0.7亿吨标准煤,增长7.3%。其中,水电用能下降5.4%,风电、太阳能发电用能分别增长15.7%、35.8%。
三、原因分析及展望
总体研判,2023年能源消费为2022年低基数上的恢复性增长。一是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加之夏季气温偏高,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6.7%,煤电、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5.7%、7.7%,带动发电用煤和非化石能源消费较快增长。二是工业生产恢复,尤其是钢铁、石化等制造业加快恢复④,推动工业用煤用油消费增加。三是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交通运输持续恢复⑤,拉动石油消费大幅反弹。
聚焦电力行业,发电用能贡献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的近六成,大幅超过其他终端部门。2023年,发电用能约为27.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1.7亿吨标准煤,增长6.7%,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5%。其中,发电用煤、发电用气、发电用非化石能源分别增长5.0%、9.2%、7.3%,对总量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5.5%、2.3%、21.6%。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的目标,比2023年增长约6.4%。统筹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需进一步增强化石能源兜底保障能力,发挥好煤炭、煤电“压舱石”作用,同时,能源消费增长的绝大部分将用于发电,尤其是非化石能源发电将加速增长,电力保供任务将更加艰巨。
注:
①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②国家统计局一般滞后2年公布能源分品种消费情况,本部分数据由国网能源院能源电力供需研究领域团队综合公开信息、相关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测算得来。
③按国内惯例,采用发电煤耗法折算非化石能源发电用能。
④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9.6%、7.1%,增速分别提高3.0、5.9个百分点。
⑤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前11月跨区域人员流动量、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营业性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34.8%、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