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31
核心提示:目前,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自今年1月份,住建部、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目前,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自今年1月份,住建部、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措施对房地产进行融资支持。

截至5月16日,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业银行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未来将继续加强建立完善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整改。相关监管部门,未来还要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表示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实过程中,各地也还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申报的项目多,但是通过审批贷款的项目相对比较少。如部分债务违约企业等申报白名单项目数十个,但是通过贷款审批的项目数量较少。其次,对未通过贷款审批的项目要研究整改及解决。对于暂不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研究整改方案,解决未通过贷款审批项目的融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控制与支持房企融资之间寻求平衡,要各尽其责。“首先,地方政府要完善融资协调机制。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协同配合,要强化‘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解决未通过贷款审批项目的融资问题。健全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使更多项目进入白名单。建立白名单推送机制常态化运行,推动后续批次“白名单”项目融资落地,持续对房地产项目融资给予支持。”其次,金融机构加快放款速度,使审批的贷款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提高贷款发放积极性,能贷尽贷。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最后,房地产企业要积极申报项目入围名单,对所获得的资金要专款专用,用于审批项目建设,不能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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