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实施《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措施》涉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住房供给品质、支持商品住房消费、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四个方面。其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多主体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建立全覆盖动态住房保障机制。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郭丽君介绍,近期乌鲁木齐市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建,204套新建住房房源计划在9月底发布,面向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群体公平公开公正分配,现已启动申请受理工作,市民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咨询。
在多主体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引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或闲置用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挂牌成交的住宅用地,房地产企业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与此同时,通过建立全覆盖动态住房保障机制,对引进人才、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工薪等群体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形式给予住房保障。
在提升住房供给品质方面,《措施》提出,将通过探索配置户属生态庭院(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等室外场地,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科技建设一批高品质住房,从而有效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另外,对于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住房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以旧换新”、税收优惠政策等,乌鲁木齐市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在《措施》中均作出适时优化调整。(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