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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钢铁新规范,细化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8
核心提示: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2025年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

2025年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引入分级评价,一是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和引领两类;二是实施“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三是增设短流程特色化引领指标。此外,2025版规范条件明确是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强调自愿性原则。

《规范条件》优化基础指标。一是强化守法经营。增加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垄断行为等指标,强调上年度至公告前不存在列入国家有关专项督察负面典型案例情况,且公告前不存在未完成的专项督察通报整改事项。二是强调产能合规。明确产能来源要求,冶炼设备须在2016年底单,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设备须符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三是细化环保要求。增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等指标要求,明确提出2026年起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四是强化资源约束。明确水资源消耗评价依据《工业用水定额:钢铁》《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等规定;增加2025年底前须达到能效基准水平的要求。五是完善安全要求。由“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修订为“上年度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增加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评价要求。

《规范条件》新增引领指标。通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以及特色化六方面32项二级指标遴选一批引领型规范企业,引导行业转型升级。

《规范条件》统一上报路径。2025版规范条件不再区分中央和地方企业,企业统一通过所在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向工信部申请。

二、钢铁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首次发布于2010年,为更好适应钢铁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工信部分别于2012年、2015年、2025年开展修订并发布新版政策。

2010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首次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2012年8月,为适应钢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行业管理,工信部对2010版规范条件进行修订并发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

2015年5月,为适应钢铁行业发展新常态,强化节能环保约束,进一步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对2012版规范条件修订并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2025年2月,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修订并发布2025版规范条件。

2010年以来,工信部分六批累计公告380家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其中,80余家钢铁企业因退出、被重组或不符合规范条件等被撤销公告,90余家因环保或能源问题、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等被要求整改。此次《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号公告)进行修订后形成。适用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铁企业,包括长流程企业、短流程企业。长流程企业是指具备炼铁(高炉、非高炉、回转窑—矿热炉等)、炼钢(转炉、氩氧脱碳炉)、轧钢等生产工序的钢铁企业;短流程企业是指具备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以废钢、直接还原铁、镍铁等为主要原料,以电炉(不锈钢以电炉+氩氧脱碳炉)作为冶炼装备的钢铁企业。同时具备长流程和短流程生产工序的钢铁企业按长流程企业计。

三、钢铁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

(一)钢铁行业供需矛盾凸显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钢铁供需逐步由供不应求到阶段性供过于求,再到总体上供过于求转变。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当经济增量效应不能抵消用钢强度下降幅度时,钢铁需求是向下调整的。由于现在钢铁需求已处于弧顶区而非上升期,因此供求矛盾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自动化解,减量发展是大势所趋。2024年是钢铁行业深度调整的关键一年,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不断出现,钢铁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1亿吨,同比下降1.7%,实现了产量下降的预期目标;生产生铁8.52亿吨,同比下降2.3%;生产钢材14.00亿吨,同比增长1.1%。2024年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未改。2024年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92亿吨,同比下降5.4%。分品种看,建筑业用钢占比进一步下降至50%,制造业用钢占比从2020年的42%提高到2024年的50%,钢铁产品结构调整仍在持续。

(二)钢铁行业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近年来,钢铁行业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超低排放改造、极致能效等绿色工程,取得国内外、行内外公认的卓有成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钢铁行业重点统计企业吨钢取水量2.33立方米/吨,同比下降0.81%;排水量同比下降10.3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6.91%、19.52%、33.12%,钢铁行业环保指标持续改善。2024年,钢铁行业重点统计企业吨钢综合能耗549.68千克标煤/吨,同比下降0.61%;吨钢可比能耗480.96千克标煤/吨,同比下降1.75%;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2.23%、9.84%、10.22%。钢铁企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极致能效工程。截至2024年底,共有171家钢铁企业(包括一家球团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126家企业全过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涉及粗钢产能约5.53亿吨。

(三)钢铁行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钢铁行业作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主战场之一,数字化、智能化和高端化不仅是企业降本、提质增效的有效抓手,也是优化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重要趋势。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化革命向纵深推进。钢铁企业持续深入推进数智融合、数产融合,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企业的应用。尤其是宝钢、河钢等行业龙头企业,在战略布局中把“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2024年我国钢铁企业在高端钢材产品的研发方面取得了诸多突破,如汽车用高强度钢、超厚板材等,不仅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更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重要进展,显著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其中包括:中国钢研科技集团自主研发建设的全球首条纯氢多稳态竖炉示范生产线正式运行;唐钢超厚规格大梁钢用于专用车制造;鞍山发蓝管线钢、H型钢专用高强复绕包装用钢带;邯钢开发“H-OLTB”转炉新工艺推动高精尖品种钢冶炼;中南股份实现高炉铁水成分全自动在线检测;梅山钢铁连铸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技术成功投用;山钢制造500兆帕高强钢塔架在新疆哈密安装完成;酒钢首卷厚规格热基镀锌铝镁产品成功下线;河北鑫达在型钢腐蚀试验技术领域取得重大进步;湖南涟钢60Si2Mn冷轧宽幅板卷通过市场检验;河钢长流程高废钢比冶炼技术实现新突破;5600mm轧机在河南周口钢铁基地试车成功。四、政策引导作用增强,助力钢铁企业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规范条件》立足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细化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指标,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钢铁企业实施“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其中,“规范企业”包含基本要求、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资源消耗、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6项一级基础指标,以及合规经营、产能合规、排污许可、能效水平、安全事故等20项二级基础指标,“规范企业”须满足全部基础指标要求;“引领型规范企业”包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特色化等6项一级引领指标,以及研发投入占比、专利情况、数字化转型水平、超低排放、网络安全管理、装备技术水平等32项二级引领指标,在满足基础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引领指标发展水平遴选“引领型规范企业”,有助于促进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主动对标升级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快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五、明确政策导向,持续关注“引领型规范企业”,警惕环保不达标风险

《规范条件》创造性地提出了“引领型规范企业”,以“六化”指标为引领,量化评价要求、明确发展路径、引导企业向更高目标迈进,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需要注意的是,引领指标属于“长期投入”项。引领指标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和量化要求,企业须按照其方向和要求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六化”发展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向质量效益的转型发展。基于此,建议持续关注钢铁行业“引领型规范企业”。同时,历版规范条件制修订均立足钢铁行业发展实际,围绕产品质量、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安全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强化企业合规经营,引导转型升级。但随着我国钢铁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此次《规范条件》对相关要求也不断加严。以排放指标为例,吨钢烟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10版的不超过1.0千克和1.8千克,逐步升级为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需警惕相关企业环保不达标的风险。

来源:世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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