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落地率,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规定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5个阶段,进行合理界定和理解。
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尚未通过首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此时只能说明地方政府部门在考虑采用PPP模式,一旦无法通过这两项评价论证,将终止后续操作。随着这两项评价论证方法的完善,以及大量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可能总体上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则识别阶段的项目进入准备阶段的可能性将降低。可见,识别阶段的项目仍属于PPP备选项目,不适合用于计算PPP项目的落地率。
签署PPP合同,标志着一个项目采购阶段的完成和执行阶段的开始。此时,虽然在融资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性,但基本上可认定为项目落地。因此,严格地讲,PPP项目的落地率应是执行阶段项目数与准备、采购、执行等3个阶段项目数总和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