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公司已于2016年3月12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目前双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小组正积极协商交易方案,推动中介机构开展相关 工作,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就拟议交易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上 述潜在交易对手方外,公司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此前万科于3月17日举行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